建立附屬提供者實體之後,您可以將成員新增至附屬提供者。起點為聯合介面下的實體。
備註 – 您也可以在該畫面中修改已定義的 [共用屬性]。
會顯示實體的設定檔頁面。
[共用屬性] 包含通常定義識別提供者本身的值。
鍵入附屬提供者的新 URI (如果適用的話)。此屬性的目前值是您在建立實體時指定給 [附屬提供者名稱] 屬性的 URI。任何新值在附屬提供者名稱中都必須唯一。
鍵入新的 URI,以定義附屬提供者的不同所有者或父系操作員。此屬性的目前值是您在建立實體時指定給 [附屬提供者所有者] 屬性的 URI。此屬性的新值是 URI,此 URI 將符合新所有者/提供者所屬實體之 [實體名稱] 屬性中定義的值。任何新值在附屬提供者名稱中都必須唯一。
備註 – 將提供者定義為 [附屬提供者所有者] 並不會自動將它做為附屬提供者成員併入。如果所有者也是成員,則必須在這裡將 URI 定義為所有者,以及在附屬提供者實體本身內定義為成員。
憑證儲存在 Java 金鑰庫檔案中。該檔案中的每一個憑證都會對映至用來擷取它的別名。鍵入與用來簽署請求及回應的憑證相關聯的金鑰別名。
憑證儲存在 Java 金鑰庫檔案中。該檔案中的每一個憑證都會對映至用來擷取它的別名。鍵入與提供者的安全憑證相關聯的金鑰別名。
鍵入 Web 服務用戶與其他實體互動時所用金鑰的長度。
鍵入一個指向加密方法喜好設定的 UR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