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服務提供者新增至提供者實體之程序的第一步是定義要新增的服務提供者的類型。
代管提供者是在與 Federated Access Manager 相同的伺服器上代管。
遠端提供者不是在與 Federated Access Manager 相同的伺服器上代管。
下列程序說明此初始步驟。起點為聯合介面下的實體。
會顯示實體的設定檔頁面。
如果提供者與 Federated Access Manager 在相同的伺服器上代管,選擇 [新建代管提供者]。
如果提供者與 Federated Access Manager 不在相同的伺服器上代管,選擇 [新建遠端提供者]。
會顯示適當的 [服務供應程式] 設定檔頁面。